发布机构: 河源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成文日期: 2023-11-16
名称: 河源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违规培训”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河职协〔2023〕003号 发布日期: 2023-11-16
河源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违规培训”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11-16 11:38:48 阅读:661
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诚信和经济社会秩序,严厉打击以新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名义侵害群众利益的乱培训、乱评价、乱收费行为,保障国家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规范运行,进一步推进技术技能类人才培养评价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25号)要求,我会将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开展打击非法职业技能培训和制售山寨证书专项行动,现就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违规培训”专项治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严厉打击以新职业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名义随意举办培训、评价、发证活动,乱收费、滥发证;虚假或夸大宣传,甚至假冒权威机构名义组织培训、评价、颁发证书等社会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本市范围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技术技能类)相关的“山寨证书”“违规培训”开展专项治理。


      二、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

       自2022年7月至今,社会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突出的面向社会开展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含线上)乱象,主要包括:
     (一)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等情况。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和“职业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等字样;违规使用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以及与上述相关或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图案或水印;违规使用本机构以外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标识等。
     (二)虚假或夸大宣传等情况。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部”“原×××部”“×××厅(局)”和以“不限年龄”“不限专业”“无门槛”“包过”“积分入学”“积分入户”“评职称”“高补贴”“高收入”“权威证书”“官方认证”等噱头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虚假宣传。
     (三)违规培训、违规收费等情况。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招生培训;无办学许可证开展招生培训;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甚至不培训(评价)或培训(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恶意终止培训、抽逃资金、骗取(套取)财政补贴等。

     (四)不按规范样式印制或填写有关证书等情况。不按规范样式印制或填写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在上述证书上增加“×××联盟”“就业凭证”“录用依据”等字样。

     (五)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以“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建设/评价)中心”名义进行企业登记或其经营范围含“技术技能类资格证书培训考试发证”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和涉嫌欺骗欺诈等。

     (六)涉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损害群众利益和政府部门形象的其他问题。


      三、工作部署
     (一)安排部署。2023年11月30日前,河源职协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合作战工作机制,及时向有关单位和机构传达本次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统筹推进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
     (二)摸底排查。2024年3月30日前,各协会部门及相关部门根据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收集的社会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突出的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问题线索开展摸底排查。
     (三)调查处理。2024年6月30日前,各协会部门根据摸排情况开展集中治理,联合当地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能处理违法违规的培训、评价、发证机构及其相关活动,于6月30日前将问题查处清单(见附件)报送市人社局。对媒体报道及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的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处理。

     (四)巩固成果。2024年7月后。河源职协将联合有关部门在本次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建立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黑名单”制度,对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实行常态化监管。河源职协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提升监管手段和巩固治理成果。


      四、工作要求

     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技术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成败。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形势和“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按职能分工依法依规核查处理问题线索,积极化解的矛盾和纠纷,依法维护有关机构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群众合法合理的诉求。市区两级要加强联动,通过主流媒体和政府公众号、网站等各种新媒体平台开展专题宣传,依托各类用工企业、各高等院校、各职业院校、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目标集聚地,通过举办讲座、现场宣讲等多种方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政策宣传的力度,主动公布合规的培训评价机构白名单,引导公众了解证书查询渠道和方式,公布各类有效评价证书的样式及考核方式,做到家喻户晓。通知后,按照其标准及时缴纳会费,以保证协会各项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监督投诉及举报邮箱


联系电话:0762-3698990 

              18902630123

电子邮箱:hyzhiyexiehui@163.com

来信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永福西路8号3楼(河源职协专项整治办公室收)



                  河源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2023年10月17日